【新加坡洗钱案】被中国通缉的被告有动机再潜逃,申请保释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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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8亿洗钱案被告苏文强的案件11月2日过堂,因苏文强有能力获取他国护照并且在国外拥有资产,还可能有人协助他潜逃,法官批准控方将他还押候审的申请,案展12月进入审前会议。

法官发表决定时说,苏文强面对的是不可保释的控状,他不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持有柬埔寨国籍。(档案照片) 被告苏文强(31岁)面对两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指他持有60万1706元,全额或部分是非法线上赌博赃款,并使用从菲律宾非法线上赌博获得的50万元,购买马赛地AMG C63S汽车。 法官发表决定时说,苏文强面对的是不可保释的控状,他不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持有柬埔寨国籍。苏文强持有中国、柬埔寨和瓦努阿图三个国家的护照,即使他在取得护照前从未去过柬埔寨和瓦努阿图,却仍有能力取得护照。 另外,苏文强在2021年移居新加坡,虽然他的两个孩子在新加坡国际学校求学,但妻儿同样不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父母则仍在中国居住,显然在新加坡扎根不深。 法官:被告有动机再度潜逃 法官说,被中国当局通缉的苏文强,现在面对的是严重罪行,他有动机再度潜逃。他在国外有资产,而且也有可能会协助他潜逃的同伙。 因此,法官认为苏文强潜逃的高风险确实存在,最终批准控方的无保释申请,让苏文强还押候审。 案件11月2日过堂时,苏文强穿着白衣,戴着眼镜通过视讯出庭,神色冷静。他的代表律师是Gabriel Law Corporation的玛诺之(Manoj Nandwani)和萨米尔(Sameer Melber)。 辩方律师在庭上指出,控状指苏文强涉及菲律宾的非法赌博活动,但这在菲律宾是合法的生意,并得到菲律宾当局的批准。 另外,苏文强带着妻子和年龄分别为五岁和六岁的孩子,让孩子在这里接受教育,早有定居在新加坡的计划。 律师也说,苏文强愿意接受严格的保释条件,如佩戴电子追踪器等,这些条件已足够应对控方所说的潜逃风险,因此请求法官让他保释在外。 控方指出,苏文强面对的是不得保释的控状,举证说明被告为何应获得保释的责任落在辩方身上。然而,辩方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苏文强没有潜逃的风险。 控方也说,苏文强持有中国、柬埔寨和瓦努阿图的护照,即使他的护照已被收缴,但仍说明他有能力获得他国的护照。 控方在庭上透露,目前针对苏文强的调查仍在进行中,下来有加控被告的可能,并申请将案件延展六周。 案件展期至12月14日进行审前会议。 法官早前也批准控方对其他八名被告林宝英(43岁)、王德海(34岁)、张瑞金(44岁)苏剑锋(35岁)、王宝森(31岁)、王水明(42岁)、王宝森(31岁)和苏宝林(41岁)的还押候审申请。陈清远(33岁)的无保释申请则展期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