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提取条件放宽!涉患病、失业及低保人群,下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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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看,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通知》新增3种情形,包括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此外,在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领取的同时,《通知》增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类申请渠道。

个人养老金新增3种领取情形,

涉患病、失业及低保人群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针对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和领取方法等问题,明确了具体的操作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显示,符合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其中,原有政策共有三种情形,包括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而此次《通知》则在以上情形的基础上,增加了另外三种情形。

具体来看,新增的三种情形包括: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平台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表示:“新增三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目的是提高居民对个人养老金的购买热情,让个人养老金的潜在用户可以更加灵活的进行个人养老资金配置。”

此外,《通知》显示,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并根据需要变更领取方式。同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已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按照个人养老金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那么,当个人养老金被提前领取后,参加人仍可继续缴存资金吗?根据《通知》,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外,参加人达到其他条件领取个人养老金的,可以根据经济条件等情况,继续向本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增加养老积累。此时,信息平台会将个人养老金账户重新变更为缴存状态。

申请渠道发生哪些变化?

个人养老金领取流程是什么?

除了申领情形的变化,此次《通知》在申请渠道上又发生了哪些变化?

据了解,在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领取的基础上,《通知》增加了2类申请渠道,即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不同于国家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作为一种补充养老金制度,参加人在领取个人养老金提出的申请,需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实。

《通知》明确,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实参加人领取申请,并将核实结果及时上传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由此信息平台通过申请渠道反馈给参加人。对于暂时无法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参加人提供相关材料予以核实。参加人不得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领取个人养老金。

与此同时,核实通过的,信息平台将个人养老金账户变更为领取状态,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根据参加人选定的方式,按照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代扣代缴税款后,将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核实不通过的,信息平台将原因通过申请渠道反馈参加人。

此外,参加人因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领取个人养老金的,个人养老金账户领取状态不再变更。

事实上,《通知》是对此前政策的细化和落实,早在去年12月,人社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提及,将放宽可提前领取的条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25日起正式启动,2024年底推至全国。此次对个人养老金领取相关政策作出的适当调整和改进,有效满足了广大参与者对领取个人养老金的多样化需求。

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展迅速,

上半年平均年化收益率超3.4%

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发展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体系。

随着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持续推进,个人养老金理财迎来跨越式增长,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近期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5年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上半年开立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行业信息平台账户的投资者已超143.9万人,较年初增长46.2%。另外,据测算,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为个人养老金份额的投资者实现收益超3.9亿元(含浮盈),平均年化收益率超3.4%。

与此同时,《报告》显示,自个人养老金业务开展以来,6家理财公司已累计推出35只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由21家销售机构代销。今年上半年,共有3家理财公司新发行5只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进一步丰富了产品体系,满足投资者养老需求。

另外,投资者亦积极购买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普通份额,累计购买余额1103.6亿元。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指出,我国个人养老理财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和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升级,市场对长期、稳健、定制化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同时,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逐渐完善、政策鼓励和税收优惠落地,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等积极参与个人养老理财试点,更多多元、专业的养老理财产品将持续涌现,助力居民补充养老金。

对金融行业而言,他表示,个人养老理财不仅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更将推动银行理财净值化、长期化、专业化转型。长期看,养老理财能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有助于优化金融结构,促进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增值。相关机构也将面临加强风险管理、强化投资者教育与产品透明度等新挑战,提升服务和产品创新能力势在必行。

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则表示,我国个人养老理财市场正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一方面,老龄化进程的持续加速,催生出庞大的养老财富管理需求,为市场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基础。不过,另一方面,供给端创新滞后等问题仍待解决。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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