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大姐家搜出$17万Lululemon、香奈儿!刚放4天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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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CBC获得的法庭文件详细披露了一起牵涉多名惯犯、遍及多个城市、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加元的Lululemon有组织盗窃团伙的运作内幕——其中一名关键人物,竟是一名居住在素里的华人女子曾某(Yawen Zeng,音译)。

今年3月,警方突袭了曾某的住所,查获了价值17.5万加元的赃物和化妆品。背后更牵扯出一个多层级、有分工的盗窃网络。讽刺的是,这些窃贼多次被抓了又放、放了继续偷,法院成了他们的“中转站”。

据CBC报道,今年3月,加拿大皇家骑警获得搜查令后突袭了A女士位于素里的住所和车辆。警方指控她在一个本地犯罪网络中担任组织角色,负责协调赃物流通。

虽然目前尚未对她提出刑事指控,但BC省民事没收处已于上月向BC省最高法院提起诉讼,指出她用于购房的部分资金来自犯罪所得,并称其车库内发现大量赃物。

警方在其住所内查获价值高达17.5万加元的被盗物品,包括数百件Lululemon商品、大量礼品卡和成箱的香奈儿化妆品;在她的本田车手套箱中还发现了一个装有5,000加元现金的袋子。

搜查过程中,皇家骑警特别借用了一台能从30米外读取服装无线标签的扫描设备,以确认商品是否曾合法销售。警方声称,该设备在A女士家中识别出18件登记为大温多家门店被盗的Lululemon商品。

搜查令详细记录了曾在WhatsApp上的对话,据称她在对话中讨论了特定Lululemon产品的价格和需求,其中一次对话要求购买“护肤霜”。

获得逮捕令的皇家骑警克里斯·泰萨罗洛写道:“我认为这是一条重要的信息,因为它表明曾女士了解全球零售定价,而且她很可能在各个国际市场上运送和销售产品。”

“这表明她有能力担任有组织零售犯罪的协调角色。”

警方为何会锁定她?一切要从本案的导火索——本拿比男子Minh Ngoc Ta说起。

调查显示,Ta不仅亲自作案,还向街头扒手“下订单”,让他们按需进店偷窃。去年圣诞节前一周,他五次在素里Morgan Crossing商场内的Lululemon实施盗窃,手段包括抢夺和逃跑,短时间内偷走价值数千加元的商品,频率堪比上班。

警方监控他的通话记录后,锁定了一名关键人物:Manishkumar Sureshbhai Patel,简称P。他与表兄弟 Manan Chandreshkumar Shah(简称S)一起行动,两人通过Facebook Marketplace出售赃物,搭乘SkyTrain逃离现场 – 也是相当“朴实无华”了。

警方一查发现,这背后竟是一个有组织的大规模盗窃团伙。去年8月的新闻发布会上,调查人员曾表示他们查获了800件Lululemon商品,并逮捕了“PS兄弟”,但当时还没正式起诉。到了10月,两人分别被指控两项持有赃物用于贩卖和贩卖被盗Lululemon财产的罪名。

他们的律师拒绝置评,但表示其委托人将不认罪。此案的初步审理定于下个月进行。

然而,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即便已经被控犯罪,犯罪网络照常运转。

Ta每次作案后都会立即与P哥联系——在去年12月到今年1月之间,两人有多达558次通话和短信往来,进一步证实P哥在被控罪期间仍在“下达盗窃指令”。

警方进一步查阅P的通讯记录后,又发现两名与之联系密切的素里居民:Amber Cristina Rolston(简称R)和 Aaron Knight(简称K),两人为一对夫妻,被禁止进入BC省所有Lululemon门店。

通话记录显示,P向K发送Lululemon官网截图并标注所需商品,并就分成比例进行谈判。与此同时,P也与曾女士保持联系。

聊天记录中,曾告诉 P:“你给我的那批 Lululemon裤子还没卖掉,我现在拿不了更多货。” 二人还讨论过售价,曾表示自己认为这些商品在其他地方能卖出更高价。

根据警方的分析,RK组合负责直接进店盗窃,亚裔男子Ta和PS组合比较“高级”,自己作案的同时还并雇佣其他小偷,再由曾女士回收转卖。警方强调,曾女士表面干净,从未有过犯罪记录,也未涉及低级盗窃行为,正因为她相对隐蔽,才更像是网络中的组织协调者。

尽管曾某目前尚未受到刑事指控,但BC民事没收办公室已于上个月向BC省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没收其房产和赃物。

类似的盗窃行为为何屡禁不止,从Ta的经历中也可见一斑。

Ta周一在素里省法院出庭。他最近几天被拘留,此前他在去6个月内已被释放5次,目前正等待对不断增加的盗窃指控进行审判。

今年4月,Ta上一次被释放时,法官将其交由一个康复计划,条件是不准进入任何Lululemon门店。然而,由于他未能在5月例行出庭,警方发出了逮捕令。他目前面临温哥华、西温哥华、兰利、本拿比、高贵林和素里等地的24项盗窃指控。下次出庭定于本周四。

R于去年9月被捕,她告诉法官Patricia Stark:“我很后悔,也很羞愧。说实话,我真的不想再这样下去了。我不想再陷入这个‘旋转门’一样的司法系统。”

法官对她快速重犯感到震惊。她对Rolston说:“你走出法庭,不到4天又去偷了。这些不是没有受害者的犯罪。你可能认为当你去这些商店时没有人会受苦。但是人们确实会受苦。有人拥有这些商店。有人在这些商店工作。有人从这些商店购买商品。”

最终,R被判再坐牢30天,并继续禁入Lululemon。

这起Lululemon盗窃大案,不仅揭示了有组织犯罪的复杂性和隐蔽性,更揭开了加拿大“抓了又放”的司法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