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关系,部分家庭类移民澳洲的申请,尤其是境外递交和获批的签证被“无限期”延后了。在不确定澳洲边境何时开放的情况下,境外家庭类签证申请人,基于其他原因滞留或者停留在澳洲境内,无法获得签证。针对这一情况,澳洲政府于去年2020年年底,引入了一项法案:境外签证可以境内获批。
此法案于2021年2月27日实施,受益的签证类型包括:
· Child Subclass 101 visa 境外子女签证
· Adoption Subclass 102 境外子女签证(领养)
· Prospective Marriage Subclass 300 visa 未婚夫妻签证
· Partner Subclass 309 visa 境外配偶签证
· Dependent Child Subclass 445 未独立子女签证
疫情期间,对于以上几类签证,也是有限制条件的:
1. 以上签证获批于2021年2月26日以后;同时,
2. 签证申请在疫情优惠期前完成递交;同时,
3. 签证申请人疫情期间一直停留在澳洲;同时,
4. 签证获批时也停留在澳洲。
须留意一点,如果签证被拒签,除以上条件以外,并满足递交时申请人在境外,仍然具备上诉权。Reg. 1.15N 目前尚未宣布疫情优惠期的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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