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5-018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9日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邵孝恒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于近日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资质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李正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正宁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李正宁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李正宁先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接替邵孝恒先生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3、决定将议案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日收到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请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将议案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李正宁先生简历:1980年3月生,中国国籍,2005年毕业于外交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至今任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1年至今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42.HK)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5-01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邵孝恒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邵孝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邵孝恒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邵孝恒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
邵孝恒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邵孝恒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董事会同意李正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正宁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李正宁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调整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李正宁先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接替邵孝恒先生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任委员)、董事梁惠强先生、董事梁翠玲女士、董事杨前春先生、独立董事李正宁先生。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李正宁先生简历:1980年3月生,中国国籍,2005年毕业于外交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至今任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1年至今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42.HK)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5-020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3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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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9.9%股份的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2025年6月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5年6月2日收到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独立董事邵孝恒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将于近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请将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先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正宁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正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5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3日
至2025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以及2025年6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6、7、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授权委托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