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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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4日,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0股。
截至2025年5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97,939股,占公司总股本212,884,185股的比例为0.5627%,购买的最高价为19.00元/股、最低价为13.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6,064.7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