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刺死深夜来住处滋扰的女友前任被判死缓 | 文学城

Source

一场发生在凌晨3点的室内争吵,最终演变成一场命案,改变两个年轻男子的命运:一人死亡,一人被判死缓。

引发这场悲剧的,是一段三人之间的情感纠葛。

2023年3月开始,时年24岁的小涛与阿梅确定为恋爱关系,同年9月开始同居。在此期间,阿梅又与阿超确定恋爱关系并分手。2024年11月19日凌晨0时左右,阿超多次给阿梅打电话要求复合,被其拒绝。当天凌晨3时左右,阿超酒后驾车到小涛与阿梅共同居住处,在门口与阿梅发生争执,小涛闻声从卧室出来,在得知阿超是阿梅前男友后与之争吵。

争吵最终演变成命案。小涛用一把黑色折叠刀划刺阿超,致其身亡。

男子刺死深夜来住处滋扰的女友前任被判死缓

▲案发现场至今还贴着封条

命案发生后,该案经甘肃金昌市中级法院一审、甘肃省高级法院二审。小涛一方提出阿超酒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有重大过错,其行为系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法院认为,阿超酒后深夜到小涛住宅滋扰,对本案引发有一定过错,但未对他人人身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属显著轻微的不法侵害,小涛的行为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最终法院认定小涛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针对此案,红星新闻记者实地采访金昌市公安局、金昌市检察院、金昌市中院以及甘肃省高院,并按照金昌市中院的要求发送采访函,未获回复。

对这份判决结果,涉案两方态度迥异:阿超一方的诉讼代理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案件的判决结果“合适”。小涛一方则于近日向甘肃省高院提出申诉,仍认为其行为属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爱情失序

司法材料显示,1999年出生的小涛和2002年出生的阿梅,在2023年3月通过聊天软件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开始交往,同年9月二人租房同居。

司法材料显示,对于两人情感状态,阿梅曾有过表述:“2023年谈恋爱时关系挺好的,从2024年5月份开始,我们之间的问题就比较多”两人不断吵架闹矛盾。

小涛并没有详细提到两人的情感状态,但是也有两人会闹矛盾吵架的表述。

按照阿梅表述,2024年8月份因为小涛不让其出去玩,两人闹矛盾,小涛提出分手,但没彻底分开。2024年10月份,两人吵得比较厉害,遂分开。2024年10月底,阿梅在外面喝酒时认识阿超。但后来两人又因争吵分手。

▲资料图

▲资料图

在阿梅和阿超恋爱及分手之后,她依旧和小涛居住在二人租房处。只是与阿超分手后,她和小涛的关系“慢慢变好了,关系也缓和了”。司法材料显示,阿梅认为两人“算是和好了”。

2024年11月19日凌晨,改变三个人命运的命案却发生了。

午夜命案

按照阿梅表述,其和小涛和好了,但两人仍旧会有矛盾。两人吵过,也提过分手。

2024年11月18日,根据小涛和阿梅的表述,小涛因和阿梅吵架心情不好去了外面。后来阿梅给小涛发微信让其回家,小涛回家后,两人短暂沟通后,小涛去卧室睡觉。

对于当时案发过程,生效判决是这样认定的。

2024年11月19日0时许,阿超多次给阿梅打电话要求复合遭拒。当日3时左右,阿超酒后驾车来到小涛与阿梅共同租住的住宅,在门口与阿梅发生争执。小涛闻声从卧室来到门口,得知阿超系阿梅前男友后让其离开并与其争吵。后小涛到客厅茶几上拿了一把约21.5cm的黑色折叠刀返回门口,在阿超面前比划并继续争吵。争吵过程中,小涛先撕住阿超衣领,阿超又撕住小涛衣领推搡其进入屋内。撕扯中,小涛用手中的折叠刀在阿超身上捅刺、划刺致其倒地。阿梅抢走小涛手中折叠刀扔在厨房水池中,小涛再次到厨房拿起一把水果刀,被阿梅抢下扔在厨房水池中。阿梅之后给小涛父亲打电话,其到场后让阿梅打120、110。金昌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到场经检查发现阿超已无生命体征,后警察赶到现场将小涛抓获。

▲资料图

▲资料图

生效判决书记录证据显示两个细节:一是同年11月18日20时30分,阿超曾和朋友一起喝酒,酒后驾车至小涛与阿梅租住住宅,其下车后车辆仍一直处于启动状态;二是相关检验报告显示,阿超血样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67.33mg/100ml,比法律规定认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最低标准80mg/100ml超出一倍多。

在案件审理阶段,这也引发小涛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争论。

记者注意到,小涛和阿梅的询问笔录曾发生变化。小涛从之前称“阿超先动手”的供述变为“我当时比较生气,就用手拉了阿超的衣领……阿超用双手撕扯住我的胳膊和肩膀……”

阿梅笔录描述二人打斗过程的内容从之前“阿超朝小涛脸上打了一拳,小涛被打后也用拳头朝阿超头部还是肩膀处打了一拳……阿超将小涛推倒在地……”改为“他们互相骂了几句话后,小涛伸手撕住阿超衣领,阿超也伸手撕住小涛衣领,往房子里走……”

防卫之争

金昌市检察院最终以小涛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金昌市中院提起公诉。

针对此案,红星新闻记者曾多方尝试联系阿梅,其多部电话无人接听,添加微信也未获得通过。

检方公诉后,针对指控事实,小涛表示认罪悔罪,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无异议,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但辩称其无杀人故意。

小涛辩护律师则表示,被害人阿超酒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有重大过错,被告人小涛行为系正当防卫;即使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属防卫过当,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且其认罪悔罪,有自首情节,请求从轻、减轻处罚。

对于辩方观点,金昌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害人阿超酒后深夜到被告人住宅滋扰,虽对本案的引发有一定过错,但未对他人人身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属于显著轻微的不法侵害。被告人小涛在可辨识情况下,返回客厅拿刀直接使用足以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制止,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小涛持刀连续捅刺阿超胸腹部等要害部位,且在阿梅阻止时仍不停手,其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明显,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小涛及其辩护人所提上述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2025年5月,金昌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小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阿超亲属经济损失6万余元,驳回阿超亲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5年5月,金昌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小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25年5月,金昌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小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审判决后,小涛和阿超亲属均不服,提出上诉。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庭审中,小涛提出上诉理由,认为其不认识被害人,无杀人的主观故意,一审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属定性错误;证人阿梅的证言前后不一;一审认定其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属情节认定错误,导致量刑过重。

其辩护人则在一审辩护意见基础上提出,被害人阿超存在酒后危险驾驶、非法侵入住宅、辱骂并冲进屋内夹住小涛脖子欲将其压倒的行为,还插足小涛与阿梅的同居关系,对引发本案有重大过错;小涛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一审未正确认定其行为的防卫性质。此外,小涛系初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均较小,且具有自首情节,一审量刑过重。

阿超的父母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亦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对小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要求判令小涛赔偿其各项损失1461127元。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出庭发表意见,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

经审理,甘肃高院进一步查明,案发过程中阿超用胳膊将小涛脖子夹住下压至自身侧腰部,小涛先捅刺其左腰背部,后在对方松手后继续捅刺胸腹部等要害部位。法院认为,阿超不具有非法侵入住宅的不法目的和不法方式,其撕扯和夹住小涛头颈部的行为,并非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攻击性不法侵害;小涛遭受一般性撕扯后,径直持刀连续捅刺他人要害部位并致人死亡,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明显。

2025年10月,甘肃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核准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事判决。

▲2025年10月,甘肃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10月,甘肃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裁定生效后,涉案两方对判决结果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

阿超一方诉讼代理人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律师角度来看,案件判决结果是合适的。其提及,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曾专程前往阿超父母家中做调解工作,考虑到阿超父母年岁已高,工作人员建议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调解,至于是否谅解被告人可由家属自行决定,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中态度极为认真。对于民事赔偿,阿超父母并未接受法院组织的调解赔偿方案,仅认可法院判决确定的赔偿金额,始终未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阿超父亲,但电话无法接通,发送的短信也未获回复。

小涛一方则始终坚持自身的主张,对裁判结果均不予认可。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小涛已于近日向甘肃省高院提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

小涛在申请书中提到,原审未充分评价阿超醉酒深夜非法侵入住宅、实施暴力压制的行为,未认定其对案件发生存在的重大过错;此外,将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行为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小涛在申请书中请求撤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及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